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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时光荏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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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初,浮桑国北部下了新年的第一场雪。

都说瑞雪兆丰盈,可这场大雪确实是彻彻底底的害了彬旭。

两国刚刚开战,正是军心不稳的时候,偏偏这个季节下了大雪,本就缺兵少粮的浮桑国军营顿时人心惶惶。

达知达国扎营之处,灯火冉冉,一身着银色盔甲的男子远远瞧见军师站在嘹望台上观望,走上前去站在了望台下喊了一声。

“军师大人,七王爷有请!”湾橼抱拳行礼,厚重的盔甲摩擦出咯吱咯吱声。

巴曼收回眺望远处的目光,深幽的眸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,此刻瞧见敌方军营人心不稳,本是该高兴的事,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。

“劳烦将军了。”巴曼从了望台下下来,回礼:“将军带路吧。”

湾橼一介汉子,从小在军营长大,身边也没什么熟络的人,除了跟着七王爷闯东跑北,他还真是孤家寡人一个。他是挺喜欢这位军师的,果断聪明,做事游刃有余进退自如,只不过面对军师的客客气气,他到有些放不开了。

“军师大人不必客气,王爷吩咐了,此场战役胜后,便是八公主与军师大人成婚之时,到时,军师大人莫忘了叫上本将一同前往。”

巴曼点头,笑得有些勉强,但一向表情不多的他表情收的很快,并未让湾橼察觉到。

“将军说笑了,若没有王爷的赏识,哪来小臣今天的辉煌,小臣定当不会辜负王爷的期望,助王爷夺下北部!”

湾橼佩服的拍了拍他肩膀,说话之际,两人已经来到了王爷的营帐门口,“好小子,进去吧!”

巴曼拱手致谢撩开帘子,厚重的帐帘将外面与里面的空气隔绝,进来的一霎那寒风被抵挡在外,身体瞬间暖和了。

案前,一身黑色战服的夜圣斯埋头提笔,刷刷的翻阅旧战报,眼神飞快的运转,生怕落下了一个字。

巴曼单膝跪地行礼,“臣见过王爷,王爷万福!”

“起来吧。”夜圣斯无所谓的挥挥手,赶紧将人招到身旁:“你过来看看这份战报。”

巴曼来到王爷身旁,微微侧着身子,战报上详细的描述了彬旭胸口中数箭,有一箭甚至一箭穿心,这种伤放在普通人身上早就一命呜呼,可是数夜来的纠缠,让夜圣斯察觉到了异样。

“你怎么看?”

巴曼皱着眉头,彬旭胸口那一剑穿心的箭便是他射出去的,他有九成的把握,普通人中这一箭早就死了,可问题在于他们所杀的对象还好好的活着。

瞧着军师沉默不语,彬旭眉头皱成了倒八字,手指敲击着案板,把战报放下,说道:“奇门遁甲之术可有了解?”

巴曼点点头:“听闻一些皮毛。”

夜圣斯首额,“那你说说看。”

“整片南浵大陆上的确流传着仙门仙术之说,可并未有人证实过。”巴曼皱着眉头细想,如今在这片大陆上,声望最高的,便只有一位神医:“臣游历各国经商时,曾听闻大陆上有一位神医妙手回春,有一套从不外传的奇门之术,可将人的眼睛互换。”

“真有此事?”夜圣斯摸着下颚琢磨着,若真有这事存在,那他可得提防着这些修仙之士,他们不过是一介凡人,哪斗得过那些人。

“有没有臣不知道?臣的一位故友……”话说到这里,勾起了一些不好的往事,巴曼当即卡了壳,脸色顿时难看起来。

见说话的人半道停顿,夜圣斯道:“怎么了?”

“没,臣想事情想的入迷了,抱歉王爷!”

“无妨,你说吧。”夜圣斯听得入迷,也不在意这些无所谓的礼节。

“臣的那位故友可能也换过眼……”巴曼始终无法忘记殿下那双红色的眼眸,带着怨恨,每每出现在梦里,就会搅得他一夜无法安眠。

一处阴暗的地牢里,寒冷的气息冻的被关押在铁笼里的白发少年痛苦发抖。仔细一瞧,少年的肚子微微隆起,可见得是足月要生产的孕妇之似,但再仔细一瞧,乖乖的,这少年的一双脚竟然是一条白花花的蛇尾。

此刻少年正滚在地上痛苦的哼着,他被关在这里已经有几个月了,这里曾经是北国的地牢,国家封印以后,也只有少数的神兽知道这个国家隐蔽地牢在何处。

“嘎嘣!”

荡悠悠的地牢里传出了石门被打开的声音,随着一阵推拉的声音响起,黯淡的地牢里照射进一道微弱的烛光。

吧嗒……吧嗒……

缓慢地脚步声向铁笼边靠近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盏白色的灯笼,拿着灯笼的少年同样有着一条黑色的长蛇尾。

时笔来到铁笼前,目光冷冷的望着即将要生产的止洛,“怀着这个孽种好受吗?”语气里的嘲讽不加遮掩,眼神更是让人无法直视的厌恶,身为神兽,为何要怀着一个低贱人类的血脉呢?这该死的小畜生出生了以后,万物不容,天理不合,还不如在没有出事之前早早的结束了它的生命。

冰蓝色的眸子睁开,恳求的望着牢笼外的时笔:“求求你……让我见一眼殿下好吗?”止洛爬到铁笼边,双手死死地抓着铁杆,恳求着。

他始终不相信殿下已经放弃了他,明明连面都还没有见过,明明小时候还那么融洽,为什么好不容易回来了,就因为他爱上一个人类而放弃。

“呵!”时笔冷笑:“殿下是不会看上你这肮脏的家伙,你已经没有资格呆在神殿里了,从你打算怀上人类肮脏的物种开始,就已经没有资格了。哦,不不不,应该是从你和那人类呆在一起的时候,就已经没有资格了。”

时笔蹲下身来,目光与止洛平视而对,殷红的嘴唇向上勾着,从怀里掏出一个药瓶,扔到脚边:“不过殿下说,要是你愿意打掉你肚子里的这个孽种,他还是会网开一面的。”

犹如一道晴天霹雳,止洛被对方的话震惊的已经无言,他惊恐不可置信的看着时笔,嘶吼:“不会的,不可能,殿下他绝对不会这么做!一定是你在骗我!”他无法相信地摇头,一只手护着肚子,一只手拼命的抓着铁杆,指甲翻了出来,双手血淋淋。

时笔一把揪住他的头发将头抬起来,目光前所未有的阴冷,一字一句就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,往人的身上割着肉:“这有什么不可能?你觉得你肚子里的那是什么?半人半兽吗?止洛,你不要忘了,在你还没有成为神兽之前,是怎么在神殿里对着众神发的誓!”

轰的一下,止洛回想起了几百年前的景象,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神兽,生活在艰苦的森林里,是年幼的殿下救了他,一步步教他怎样成为神兽,怎样操控法术,怎样进入神殿。

他在众神的面前发过誓要永远忠诚于殿下,永远守护神殿,可这一切他却失言了。他爱上了一个人,还是一个人类,他义无反顾的扑向一团火,结果反过来烧了自己的身。

那人走的决绝,将他抛弃后,甚至没有一点留恋和同情,如同扔掉一块破布。

可即使这样,那又怎样?

他还要守护他们的孩子,即使这个孩子天理不容,他也要将他生下来,只有这样,才能证明他与那人曾经相爱过。

“求你,不要伤害我的孩子……”止洛苦苦的哀求着,要他干什么都可以,唯独不要伤害他的孩子。

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,这个孩子是唯一能够陪伴他的礼物,如果连这个孩子都没有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。

时笔嘴唇勾起,等的就是对方这句话,他语气委婉一转,变了一个调调,“可以倒是可以,作为交换,这孩子生下来以后必须交给我保管。”

“什么!”止洛浑身颤抖咳出了血,他无法理解的看着时笔,小时候他俩的关系就一般般,现在他更加看不懂对方了,“你要带走我的孩子!”

“不不不。”时笔轻轻地摇了摇头,目光依旧深幽如潭:“这只是交换的筹码而已,你想我包住他,自然得交由我来处理,不然,我怎么知道你说话算不算话呢?万一哪天你反悔了带着小孽种偷偷溜掉,殿下怪罪下来,那岂不是我的过失。”

止洛所有的表情纠结在一起,但是为了孩子能够活下来,他只能委曲求全答应了。

几天之后,止洛在地牢里生下了孩子。

孩子刚生下来他只来得及看了一眼,便赶紧用外套包裹好,还是血淋淋的小孩,皮肤皱巴巴的,长着一双人腿,瞧见这双腿时,止洛轻松的笑了,幸好长的是人腿而不是蛇尾,这样这个孩子,就不会遭到非议了。

孩子落地不到一刻,地牢的大门打开,时笔毫不留情从对方手里夺走的小孩,止洛苦苦哀求想看最后一眼,也只来得及看见孩子的额头上有一颗痣,便再也无法见着了。

之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,时笔带着一瓶腐蚀性的药水来了地牢,将药水放在地上,面无表情的说道:“从现在开始,神兽止洛已经死了,你就是我身边的一条狗,名字叫丑奴,懂吗?”

止洛缓缓跪在地上,将那药瓶拿了起来,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药水,只要浇在脸上,皮肤瞬间溃烂,留下许多大大小小坑坑洼洼的伤疤,如果是喝到喉咙里,那么这个人就永远也没办法说话了。

“怎么,还不舍得动手吗?”时笔冷冷的望着止洛,催促道:“那小家伙可是很可爱,扑哧扑哧的喝奶的时候,模样可爱极了,长着一头白发,像极了你。”

止洛闻言脸色一僵,知道对方是用孩子在威胁自己,毫不犹豫将瓶盖的木塞拔掉,直接往脸颊上到下,“啊!”一声惨叫,皮肉被烤焦的声音嗤嗤的响。

这样还远远不够,时笔蹲下身来,从对方的手中夺过药瓶,往那条雪白的尾巴上浇了去,顿时一条漂亮的蛇尾变得腐烂丑陋,如同一条快要烂掉的鱼,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翻滚。

“记住!”时笔不容置疑的宣布:“你是一条狗,名叫丑奴!”

彬鸢将墨怀送回了烟柳村,只是没想到这次下山,村下的情况更加糟糕,城外已经没有人住了,而墨野在见到儿子没事以后,憔悴了几天的心终于得以放下,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。

妻子的葬礼匆匆举办,不过也是一些旧衣服罢了,等他赶回的时候,田间已经找不到了妻子的尸骨,只有一些碎布嶙峋的布料。

当然,遇到野兽袭击的农户不止他一家,河对岸有一家的三个孩子同时失踪,官府白天派人去山里巡查时,在一个山间的小角落里,找到了被啃的面目全非的几具尸体。

如今城中已经戒严,烟柳城外早已是人流罕见,有钱的都搬去了城内,城外便变得零散孤寂了些。

匆匆打包好的包裹,墨野将其挂在肩上,“多谢公子救下淘淘!”

“你我不必客气。”彬鸢像是想到了什么,赶紧从怀里掏出一些银两,放在墨野手上:“比城不比烟柳城,此番前去可要好好打点,淘淘很懂事。以后若是有什么困难,便用淘淘戴在手腕上的玉镯通知我就好。”

墨野顿时有些热泪盈眶,因为失忆的原因,他无法想起来自己与这位公子的交集,只是知道,每当公子出现在自己身旁的时候,他都无比的怀念和安心。

“公子……”墨野突然有一股冲动,但他确实也这么做了,将彬鸢一把搂在怀里,这种熟悉感让他一霎那间眼前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,却也只是片段。

“一路走好。”彬鸢有些舍不得,但别人有别人的生活,他无法插足。

墨野将熟睡中的孩子抱在怀里,侧身跨上马,也对彬鸢说:“公子也要保重身体!”

马儿扬蹄,奔出了很远,冬季的草地上,景观一片灰色,融化的积雪沿着屋角一滴一滴砸在土地上。

人类的寿命很短,神的生命却是无限的。

彬鸢走在枯黄的稻田边上,抬头望着灰朴的天空,漫步走进冬季的森林里,却在森林中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,断断续续的,显得有气无力,就好像下一秒要死了一样。

彬鸢一阵皱眉,这大冬天的,怎么会有人类的婴儿在森林中?

他寻觅着声音的方向走去,穿过枯黄的树丛间,来到一条浅浅的小溪边,茂密的枯草掩盖了河水的岸边,野草的位置已经盖过了彬鸢的头。他煞费苦心的在草丛中翻找,在冰冷的水中找到了一具被冻得发紫的婴儿。

婴儿好像刚出生没多久,浑身上下就裹着一块脏兮兮的褂子,皮肤上还带着干涸的血迹。

天哪!

怎么会有人忍心将孩子扔在这个地方?

彬鸢顾不得湿鞋,几脚踩过小腿的水中,拔开水草,把快要冻死的婴儿从水中捞了出来,脱下自己干净的外套,紧紧的裹住婴儿抱进怀里取暖。

一时紧张,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神明,回过神后赶紧施展法术护在孩子周围,驱散着孩子身体的寒冷。

也许是感觉不到寒冷了,也许是累的够呛,在彬鸢把孩子抱在身边不过片刻,这个小婴儿就闭上眼睛呼呼的睡着了,浑身青一条紫一条竟是被寒冷的冬天冻出来的伤痕。

彬鸢仔细检查一番,才发现孩子的脐带都还没有剪掉,稍稍的处理了一下,准备带着孩子上山,他又觉得不妥,这恐怕是一个人类的孩子。

彬鸢带着孩子飞过几重山,来到一个人烟罕见的小村,他观察了一会儿,发现有一户农家生活过得还不错,夫妇两个人品也可以,就是年纪大了没有一儿半女。

“给你找个好人家。”彬鸢刮了刮熟睡中小孩的鼻子,抱着小孩从森林中出来,一路上路过的百姓根本瞧不见他,彬鸢隐了身自然无人瞧得见。

他来到那对夫妇家门口,正巧看到老妇人在门口剥着豌豆,老农挑着水缸去河边打水,院子里养了许多鸡鸭家禽,竹筏上晒的尽是一些农作物,看着挺幸福的一家。

彬鸢把孩子放在院口,悄悄的站在一旁,等待着孩子睡醒后发出哭声。

不出所望,离开了温暖的怀抱,小孩子哇哇的大哭了起来,正在拨豌豆的老妇人被小孩的吓了一跳,一瞧,自个院子里竟然有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,当即就慌了神,怕是谁将孩子给落在她家院门口了。

从河边挑水回来的老农看到了妻子怀里抱着的婴儿,喜欢的不得了,两人商量了一番,觉得肯定是上天的意思,看他两人孤苦无依,给他们送来了一个依靠,顿时就跪在路旁,向着天空的方向叩拜,嘴里念念有词。

彬鸢望了一眼那个孩子,脚尖一点又飞到了很远的地方。

他走得有些快,并未发现他走后,院子后面的时笔目光幽幽的望着那对老妇人。

“殿下你可真爱管闲事……如若你不出手,我定然不会要了这孩子的性命,可你这样,就别怪我不客气……”

时笔对着那对老妇人吹了一口气,两个刚刚还其乐融融笑容满面的老妇人顿时性格就变了样。

老农抱着孩子一脸嫌弃,“家里本来就没多少吃的,还要养一个破烂!”

老妇人不明白丈夫为何变脸变得如此之快,竟有一些摸不着头脑,语气颇有些怪罪:“可这孩子是上天赐给我们的,咱们家虽穷,养一张嘴还养不活不成!”

“要养那你就自己养!”老农生气的将水缸扔在地上,转身进屋了。

时笔拭目以待的看着院落里的闹剧,既然殿下要救这个孩子,那他当然不能草草的结束这个孩子的命,只是活的好不好就说不准了。

一月底,期盼下雪的达知达国终于下了一场畅汗淋漓的大雪。被淹没的湖泊结冰,天地成为一片白茫茫之色,漫天暗沉无云。

一辆急速行驶在雪地上的马车驶往关河城中,天寒地冻,马车上的少女冻地瑟瑟发抖,想撩开竹帘又怕被外人瞧见了容貌,生生的控制住了手,心揪的问着车外赶着马的仆人。

“阿穆,到了吗?”

“公主,快了,已经入城了,奴下看到了驸马爷!”

惊喜来得太突然,夜酒儿顾不得颜面,直接撩开了车帘,一入目就能看到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的巴曼,她的救命恩人,也是未来自己的夫主。

阿穆没想到公主竟然直接撩开车帘,抛头露面与百姓于面前,当即就慌了神,赶紧劝阻道:“公主,公主这样不妥!”如今公主的名声在国内已经够烂了,百姓们更是对于这个愚蠢的公主恨之入骨,这种节骨眼上若是让百姓们知道公主还活着,怕不是要造反。

夜酒儿像是想到了什么,神情一慌,赶紧退到了车里。

捂着怦怦乱跳的心脏吁了口气,她差点忘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可以耀武扬威自由自在的公主了。为了保全她,三哥不得已向天下昭告她已过世的消息,不知从哪儿找了一具尸体做替身,送去了南蛮国赎罪。

这赎罪的代价却让百姓们愤怒了起来,几百名无辜的少女一起被埋葬,这个国家早已唉声连连,若是让百姓们知道她这个公主还没有死,不知将会面临怎样恐怖的下场。

接应公主的队伍悄无声息停歇在道路两旁,骑在高马上的驸马爷巴曼脸色顿然,这样一个愚蠢的女子怎么也比不上他的妻子,那个苦命又短命的女人走的太过于匆忙,在他的心口划上了一道裂痕,永远安葬在了凤凰城中。

重重地吸一口气,再次睁开眼眸的时候那里面含着深渊的墨色,交替变换,神情又变得漠然起来:“恭迎小姐驾到!请随在下来吧。”驾着马掉头而去,没有过多的含蓄也没表现的太过于生疏。

这个女人不过是他爬上去的一颗垫脚石,终有一日,他会让那些所看不起他的人臣服在自己的脚下。

马车跟随着队伍一路浩浩荡荡的回了城南边,这个地方距离打仗的地方比较远,也是相对于支援逃离比较有利于的城池。

关河城城外是一片汪洋,因为寒冬腊月,河面上一片霭霭茫茫,一眼望不到头,尽是飘散在漫天飞舞的白雪。但熟知军情的巴曼知道,关河城对面的地方便是朱雀城,这两个城池泾渭分明。

在达知达国尚未打下这片江山时,关河城也是属于浮桑国的领土。

这个国家的图像在地图上如同一颗水滴,上半部分被侵略者攻掠而去,下半部分还死死的保守着。

“大人,小的已经让公主殿下去休息了。”仆人恭恭敬敬的来到靠在凉亭石板椅子上闭目养神的人身旁汇报:“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吗?”

“公主可有什么要说的?”巴曼闭着眼睛,一身的黑色长袍顺势倾泻在地上,乌黑而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,却带着别样的异国美丽。

“公主殿下并未有什么吩咐,只是有些着急想要见大人……”仆人恭敬的回答,不敢有半点虚假,虽然他们的大人平时看起来温温和和,可拎起冷兵器来完全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。

“知道了,你且下去,吃穿用度不可亏待了公主,好生照看着,有什么事向我汇报就好。”

“是!”

仆人下去以后,巴曼听着潺潺的流水声睁开了眼眸,目光凝视着凉亭的顶端,“别躲了,出来吧。”话音刚落,一个黑影从凉亭的上方翻身下来,稳稳地落在地上,目光复杂的望着巴曼。

三年的时光,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已经变成了二十多岁的男子,稚嫩的面容变得成熟,身高也出类拔萃。

“有一批药材需要你的帮忙。”都安很不客气的就着软件坐下,盘着腿,很自觉的为自己斟上一杯酒,送嘴里喝。

“你倒是不客气。”巴曼睁开眼,看了一眼性格活泼了些,但还是非常憨厚的都安,“你们不是在蛴魑国火焰城吗?怎么又到这里了?”

“楚大人在那里留了人手,主要培养一些旱季才能存活的药材,趁着入冬,我们要赶回来将春季的药草种植下去。”都安砸吧砸吧嘴,又为自己晾上一杯酒,他平时都很少喝酒的,队伍总是走南闯北,保持着清醒的思维是最起码的严谨,喝酒这种尽兴的事情也变得奢侈起来。

这天寒地冻的,在凉亭的周围挂上一层遮挡寒风隔离温度的席子,席子上挂着厚重的皮毛,亭子里烤着火,倒也是一种享受。

潺潺的流水伴随着亭内的熏香,都安有些醉了,赶紧把怀里的通行证拿了出来,往巴曼面前一推:“帮个小忙兄弟。”他虽不知道这人为何会和楚大人闹翻,也搞不懂这人好端端的为什么就投靠了达知达国七王爷,但终归来说他们是老乡,小时候一起拜在殿下的门内,自然是比一般的人亲近些。

但不要忘记了在这片大陆上南蛮国人不管是从肤色还是到发色,在别人眼里那都是奴隶的象征。

巴曼把通行证拿在手里,这本小小的册子曾经无数次的辗转在殿下的手中。在他的记忆里,那个披着白色衣裳的少年在烛光下悠悠的翻着本子,因为熬夜的原因眼角染着红晕,墨大人与梁大人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不休。

那段往事是他最珍贵又不敢触碰的存在,埋在心底最深处,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心口有一道裂痕。

“隔日上门来取吧。”叹了口气,巴曼把眼里面翻腾的思虑压下,他纵使有千万般想不通殿下为何那么恨自己,心里五味杂陈,也无法忘记殿下曾经手把手教着他写字,一点一点教会他们如何在这世上生存。

恩师之恩,无可馈赠,只能铭记于心,用一生的时间来还。

见事情谈成,都安松了口气,楚大人一开始让他办这个事情的时候他都吓了一跳,毕竟有三年的时间没有见到巴曼,他不确定这人还是不是以前的那个巴曼。这世上的人变得都太快了,有可能在你眨眼之间,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就会成为送你上黄泉的一把利剑。

他很庆幸自己碰到的是殿下,也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路。

喝掉最后一滴酒,正欲离开,巴曼闭上的眼眸睁开,左额头到脸颊上的那道疤痕浅浅的,不仔细看都还看不到。

“怎么没有阿维库的消息?”

他不问还好,这一问都安脸色一阵黑一阵白,抿着嘴唇撅牙,不知道说什么,脸色就是很难看,一言难尽罢了。

“发生什么事了?”

能够让这种憨厚的人脸上露出如此不愉快的表情,巴曼竟有些感兴趣的看着对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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